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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誌首圖是小鍾的畫作:舞龍 |
本誌回顧「歸還學生作品、學校展示學生作品、友善校園、尊重著作」等經歷,抒發個人想法與建議,內容看似拉拉雜雜,初心是促請省思「友善學生」之作為,期望訪客有所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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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本校學生還有練習水墨畫,如今這個單元離奇蒸發了。 |
經過許多年,對於學生的座號印象並沒有消弱太多,往往一個數字就能聯想出對方的外貌形廓,但大部份的真實姓名沒辦法立刻憶起來。2007.10.27趁假日整理家中堆積物,找出一些圖畫作品,即使圖上僅留下座號數字,仍希望可以一一送返作者手上。
小鍾的作品有6張,大約是小學三、四年級的時候,他的畫作跟同齡小孩很不一樣,是那種特立獨群式的,令我印象頗為深刻。當年他較活潑,我個性也很衝動,幾次勸誡無效後便嚴重處罰,這事讓鍾母心疼難過,真是非常抱歉。後來鍾父邀我到府上一談,目的是更深入認識小鍾這位孩子。鍾先生就這麼一位獨子,對於孩子美術方面的性向非常支持,家裡有訂製多層收納鐵架,擺設全是小鍾的立體類別作品,這是一般家庭少有的情形。(2008.8.10聽同事說小鍾好像出國深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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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災不要圍著看熱鬧;作者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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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三畫的賽魯及超級賽亞人悟空。 |
歸還學生舊畫的過程中,黃俊程本人、陳可婷的媽媽收到後都非常欣喜,我覺得令人驚喜的魔力應該是「時間消逝不可復得」的本質。大部分的作品都因為歷年順手留存的通訊錄而得以歸還,但仍有少數無法達成,例如畫滿「火柴棒人」的火災情景,作者完全沒有書寫姓名或座號,依稀記得他是教職首幾年的中年級男學生,在自由命題時憑著幾枝彩色筆塗鴉,過程都沒有鉛筆打稿。
阿三是年齡相近的學生,我在退伍回校時他已經升上小六,當時他很沉迷《七龍珠》漫畫,常藉機贈畫來慰勞我,在他畢業之後我就沒再得悉相關音訊。回想當年的相處時光,阿三偶爾做錯事、功課也不甚理想,但只要好好引導,不至於造成師長們太多困擾。但現在的年輕世代,所謂的「不乖小孩」往往要費上許多心力去指導矯正,有時還不能馬上立竿見影,必須付諸更多的耐心與時間做拔河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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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風肆虐,簡易型的展示板經不起折磨。 |
回想1991開始入行教職,事前準備工作真的很不足,所以執業狀態是有樣學樣,這裡指的是扣留學生作品一事,後來因為教學經驗日漸累積,加上輔助教材變得多樣便停止蒐集學生作品,在2007進而設法歸還作者,同時也開始「友善學生的作品」之相關思考。
在敝校工作時,師長遇到要展示學生的作品,如前述文字,大家依樣畫葫蘆,往往「四根圖釘」就完工,好像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也沒什麼人提出疑問。就我的觀察,戶外展示板遇到強風時,學生作品經常因為圖釘而加劇毀損慘況,看了於心不忍,也擔憂展覽區七零八落的樣貌會跟「美感陶冶」的好意漸行漸遠,所以反對「圖釘穿刺作品」的便宜作法。
簡易展示板升級為美美的展示窗之後,不知哪年哪月哪日開始,同仁們陸續改用透明袋來保護學生作品,釘針也避開作品本體,誠然是一大進步。可惜展示窗的位置直接連結戶外,四季會迎接不同長短的日照,某年驪歌高唱的盛夏,加上歸還學生作品的期程有些落差,事後展示窗的軟木塞底板遺留曬痕,看著想著,彷彿見到參展作品的哭泣表情。我曾經跟同事開玩笑,勸說「不要害怕思考」,單以此事來說,如果大家能撥空一思、與時俱進,相信學生們會不斷受益,因為友善正當的方向就該勇敢的走下去,不需氣餒。
如果疑慮作品在戶外展示的遭遇,又不想放棄分享好作品的用意,無法兩全其美之下,有沒有什麼變通方式可以協助呢?我曾經遇上一位畫藝不差的學生,其母可能是同道中人,女兒的作品經常得獎,相信親子都下過不少工夫。兼任設備組長的那一年,于恩又要送件參賽了,我估計她不會榜上無名所以預先備份作品,等到佳績公布時我再致電家長徵求同意,然後把影本展示在學校的川廊跟大家分享,也希望產生「見賢思齊」的功效。
在此之前,我已經多次將學生作品影本展示在戶外,畫架的木栓曾因為學生玩球而砸斷不少根,讓學校設備蒙受損失,但是環境布置、美感陶冶與生活教育都需要持續經營,我認為不該有所偏廢。
| 以社團作品之影本,布置冷冰冰的鐵窗。(2016.6.4拍照) |
敝校的川廊之外,原名「社區共享圖書室」的走廊旁鐵窗也是缺乏耕耘之處,我陸續把學生影本轉向這個終點站,期望它們善盡殘餘價值,較特別的收穫是知曉風向如何吹襲校園,某幾個位置即便不是颱風天也很容易颳落畫框。
| 想方設法,善用影本的殘餘價值(2016.9.5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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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經六年,同址展示板上的影本其毀損狀況甚微。(2022.9.30拍照) |
2016秋,卸除行政兼職、回任導師工作的我搬到新教室,該棟校舍2F有大型展示板,觀察多時似乎乏人照料,所以我再次把學生影本作品布置上去。出乎預料,那些被我隨意釘掛的影本歷經六年幾乎沒被破壞,頂多是學生書包不慎去摩擦而產生傷損,欣喜學生跟它們相處融洽。
學生與畫作的「距離」是什麼?燈光美、氣氛佳的室內展場跟接觸自然環境的戶外展示板,對於涵養學生的美育感知,兩者有沒有爭論孰優孰劣的必要?大大提升「接觸機會」比較真切實用吧?如果學生仍有欣賞的需求,師長是否該努力提供場域?
心念至此,我決定再把它們好好翻修,除了一一附加透明套還新增昔日學生拋棄的原稿,內人協助我忙了一整天,釘槍聲劈劈啪啪,響徹空蕩蕩的樓層。隔日學生們到校多察覺有異,現場絕對用不上「門庭若市」四字,但不時有路過者願意駐足一觀,後續狀態仍是如此;既然學生有需要,那麼我的布置行動就不是做白工。(希望多年之後會有新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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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私立學校該如何取用學生的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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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生的畢業紀念冊封面徵圖賽事,獲選者擁有難忘的回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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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獎學生們同意授權之後,整合成為一幅馬賽克壁畫。 |
接著說說學生著作的權益問題。各校在接收一批批的新生,後續六年期間有不少需要親子配合的事務,例如:同意作品供展示、拍攝學生卡的個人照片等。敝校早年(大約2005前後)的授權同意書,文字內容似乎籠統總括,詢問相關承辦同仁得知,初期是參酌本縣教師會的提醒與範本而一路做下去;細思字意與作用,假設沒有提交這一紙同意書的話,讓人擔心學生在校六年的各類作品成果會被排除在徵選名單之外、直接喪失參賽的機會。
爭議事件發生之後,個人認為「作品送件參賽」與「學生成果展示」應該脫鉤處理,同意書的內容也需要定期檢視或修訂(與時俱進),有必要跳出依樣畫葫蘆的凝滯窘況,以畢業紀念冊封面徵圖比賽為例,無論事前或事後之授權同意書,學生的參賽權益要公平保障,不能有設限拒絕之虞,加上國內各式比賽辦法大多包含「無論得獎與否一概不退還」的條件,對於學生親手製作、非數位資料可複製的原初作品更需要讓家長視個別情況來簽寫授權書,實不該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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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在校園展示得獎畫作。(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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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謹慎寄還畫作給參賽者。(2022年) |
個人認為學校是教育單位,並不是商場的公司行號,凡事考量該以學生權益為優先,不能剛愎自負、武斷擺布學生之利。敝校後來發憤圖強,除了入學填寫的授權同意書之外,其餘校內藝文賽事辦法也有提供機會讓家長能視個別情況來簽寫授權書,朝著友善互利的方向繼續邁進。(雖說「得獎作品概不退還」言明在先,假設業務單位在學生畢業之前考慮主動歸還,那就更棒更完美了!)
走出校園之外,前述的想法極可能是一場美夢而已。人們多少聽過「天下烏鴉一般黑」詞語,以個人經歷來說還真的遇過一些民間企業的「白烏鴉」,雖然為數不多,但是他們在參賽辦法內有提供落榜作品的領取方式,並沒有便宜行事來拒絕退件,主動釋出善意之舉應該會顛覆不少人的「常識(得獎與否概不退還)」吧?最近遇到「白烏鴉」發生於2020年,對方是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由於一個善念而促成藝文賽事有了新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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